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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颍东专技管理员浏览数:5156发布时间:2017-05-05 10:04:01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号)和《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培训。

 (一)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从2017年开始,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前须提前将培训计划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各类专业科目培训,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二)公需科目。按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编著)。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统一要求,自2016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2017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安徽省继续教育基地设立的面授班或网络教育平台进行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的学习。

 四、登记审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市人社局不再接收个人报送的继续教育登记审核材料。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其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股室先行审核验印后,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市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至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登记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继续 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

 (二)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用盗版书、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机制,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三)各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在我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方予以认可。

 (四)在外省、外地市所学的继续教育学时,需经当地人社部门验印认可后方予以认可。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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